品牌百事通logo
设置为首页 设为首页 免费注册 免费注册 品牌百事通 品牌百事通 九易通 九易通 帮助中心 帮助中心
食品首页 品牌分类 品牌动态 行业专家 品牌商情 产品认证 下载中心 行业论坛 行业展会
食品搜索 热门关键字: 着色剂 罐装剂 混合剂 添加剂 食品
首页 > 产品认证 > 法律法规 > 其他法规
《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》即将实施
2007-12-20 10:24 来源: 作者: 网友评论0条 浏览次数 0

  经过四次审议,《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(草案表决稿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在近日闭幕的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终获通过,并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。《条例》不但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,而且确立了“食品召回制度”。

  《条例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作出了新的规定,将“对销售者、餐饮经营者并处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”修改为“对销售者、餐饮经营者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”。

  参与修改该法的专家表示,将处罚的最低金额提高,主要是考虑到不少食品生产者、经营者的违法成本与违法收益不成比例,有时虽然对其进行了处罚,但其已经从违法活动中获取暴利,也就不在乎被罚了。因此,有必要加大处罚力度,不能让其心存侥幸。

  此外,《条例》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“食品召回制度”。其中明确,食品生产者自己确认有不安全食品或者接到上级责令召回通知书,应当立即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,通知销售者、餐饮经营者停止销售,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。食品销售者、餐饮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销售。

网友评论

关于我们 | 公司文化 | 广告服务 | 网站建设 | 公司招聘 | 联系方式 | 法律声明 | 友情链接 | 网站导航 |
厦门九易科技有限公司 : 114品牌食品网    114品牌家居网   114品牌服饰网
在线客服: QQ在线客服九易-蚂蚁 QQ在线客服九易-洪元金
全国业务咨询热线: 0592-3280666   客户热线:0592-3280668   传真:0592-5238575   意见投诉:jiuyimedia@114pp.com.cn
Copyright ©2006 - 2007 114PP.com.cn Corporation, All Rights Reserved
闽ICP备0700349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