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03年10月SFDA接管保健食品审批工作以来,保健食品的审批工作由“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保健食品审评中心”,受理。审评会由原来的三个月一次改为每月一次,受理的产品数量比卫生部同期多了近50%。但现在的评审尺度要求严格,对保健食品审评意见和审评结论严格把关。通过大会评审的产品一般会有如下几类结论: 一次审评通过的占评审总数的1/3。 补充资料重新参加大会审核的产品占总产品数量的1/3。 不予批准的产品占评审总数的1/3。